1.加工成型單價乃包含樑,柱,板,牆都算在內(不可抽離柱筋,否則須重議單價).
原則上所有鋼筋都必須進到加工廠(包含工地用直料,續接器用柱筋料)
2.續接器柱筋,大底錨定鋼筋若可利用東和定尺不加價條件(同批,同號,同尺寸)
則我方可省定尺費, 也可省下2%材料loss(結算時可抽離不計2%loss)
*此項有可能造成柱筋大號徑損耗嚴重, 議價時必須特別溝通聲明.
3.2%loss是指進料時依料單重量+2%進到加工廠(蘭州會和工地配合進料方式)
結算加工費時, 這2%要先排除后才計算加工成型費.
4.結算重量乃依據雙方磅單之平均值為準(不可專挑輕的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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